当前,全球地缘政治与经济格局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WTO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在艰难谈判中取得一些重要进展,但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前乃至未来10年左右全球经济的主流,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服务贸易规则正经历深刻变革,呈现出与传统多边框架明显不同的特征。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10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平均增速高于货物贸易增速。世界贸易组织(WTO)预测,至2040年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将由目前的22%提升至33%以上;但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普遍高于货物贸易,成员内部规制因素带来的成本约占其中的较大比例。2025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指出,当今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二战以来最严峻的震荡,多边合作机制承压。
在此背景下,区域层面的制度创新愈发重要,服务贸易规则的重心正从单纯的“边境”规则向更广泛的“边境后”规则拓展。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与“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既相互关联又不完全等同。FTA通常指两个或多个经济体之间为消除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税与数量限制、降低服务与投资壁垒而缔结的协定,各成员对第三方仍保有各自独立的对外政策;而RTA泛指在特定地域或伙伴之间达成的相互优惠安排,涵盖FTA、关税同盟、经济伙伴协定、共同市场等多种形式,因而FTA属于RTA的一种类型。近年来,一方面,大型(跨)区域RTA如《区(RCEP)、《全面与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在服务贸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易中广泛引入负面清单、竞争中性与数字规则;另一方面,双边FTA及其升级在跨境服务承诺、国内规制、人员流动与资质互认等方面持续突破。二者共同推动服务贸易规则在区域层面加速演进,并通过示范效应影响全球规则的未来走向。
区域贸易协定下服务贸易新规则
当前全球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持续攀升,但多边服务贸易规则谈判进展缓慢,区域贸易协定由此成为规则创新的核心载体。现阶段区域协定通过负面清单重构市场准入、自由化条款强化竞争公平、便利化安排破解跨境壁垒、新兴领域规则回应数字绿色需求,共同构建起更适配服务经济发展的新规则框架,推动服务贸易制度体系升级。
1.市场准入规则的革新
市场准入主要变革是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制度跃迁。在“负面清单”框架下,成员国仅对明确保留的措施与部门维持限制,其余均默认开放,从而将开放边界从“列举开放”扩展为“列举保留”,有效降低政策不确定性与制度摩擦,推动产业链在区域内实现更紧密的专业化分工与价值链升级。RCEP在服务贸易领域采用负面清单方式,部分成员国将逐步过渡到负面清单模式;《美墨加协定》(USMCA)沿用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负面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措施,而非使用“不符合性措施清单”。
双边与跨区域贸易协定层面,《英国一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UK-AUS FTA)与《英国一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UK-NZ FTA)在服务章节普遍采用负面清单并以附表方式精确标注保留;《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将跨境服务与投资整体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显著提升承诺强度与透明度,《中国一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同样以负面清单承诺在商业服务、保健服务等领域实现较《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更高标准的开放。在此基础上,多数协定同步放宽与制造业高度耦合的生产性服务,如工程咨询、建筑与项目管理、设备运维、供应链与物流、检验检测等使“制造一服务”在同一制度框架下协同开放,叠加国内层面的准入清单优化,推动产业链在区域内实现更紧密的专业化分工与价值链升级。
2.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的深化
服务贸易自由化由“形式平等”迈向“竞争中性”,表现为将国民待遇(NT)、最惠国待遇(MFN)、市场准入与“禁止要求当地存在规则”等义务整合为跨境提供服务的基本规则,并通过负面清单附表对个别不符合性措施予以续存管理,既保留合理政策空间,又确保总体开放力度,推动企业在规则明晰的赛道上以效率与创新而非制度套利取胜。例如,《美墨加协定》在跨境服务章节明确禁止将设立本地实体作为进入条件,以避免“实体化门槛”对跨境服务形成事实性壁垒,《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在服务开放的同时,于投资章节引入“禁止业绩要求”与“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条款,禁止以出口比例、本地含量、强制技术转让或人员国籍等条件扭曲竞争,并要求对外资与本国投资者一视同仁,RCEP则在服务章中将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与当地存在等要素系统化,辅以透明度与监管合作安排,形成“市场准入-竞争中性一审慎例外”的均衡结构。
3.专业服务资质互认与人员跨境流动
为降低自然人临时到境内提供服务的成本,多个协定将资质互认安排与临时入境便利作为制度组合,区域内高端服务要素更易实现跨境协同与集聚。一方面,通过在法律与监管层面明确资质互认的程序与要素,打通专业服务跨境执业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通过签证类别、停留期限、雇佣限制与配额管理的精细化承诺,降低跨境流动的不确定性与时间成本。实践中,《美墨加协定》在专业服务附件中列示资质互认谈判的操作要点(资格文件、职业道德、责任保险与持续教育等),为行业组织与监管当局开展互认谈判提供“操作指南”;《印度-澳大利亚经济合作与贸易协定》(ECTA)设立“自然人临时入境”专章,对信息技术、专业商务访问等类别给出明确便利安排,《英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与《英国一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同步引入职业资格互认框架与商务访客便利化条款。
4.新兴服务领域规则的创设
随着数字化与绿色议题的崛起,区域贸易协定正在制定新的规则框架,推动“服务一投资一数字”领域的融合。在数字领域,CPTPP与《美墨加协定》通过确立跨境数据流动与禁止数据本地化的高标准规则,确保了数据流动的自由,同时,隐私保护、电子签名和无纸化通关等条款进一步降低了数字服务的跨境交付成本。多个英联邦协定与专项数字经济安排也在推进数字身份互认、区块链应用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在绿色服务领域,越来越多的协定开始关注环境服务的开放、绿色技术的合作与气候目标的对接。例如,《英国一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强化了绿色发展与贸易政策的协调,推动了环境服务的合作;《中国一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则在电子商务和环境议题上做出了前瞻性承诺,呈现出“数字化一绿色化”协同推进的趋势。
服务贸易新规则的影响
区域服务贸易新规则通过多维度路径对区域经济产生深远影响,以负面清单与透明化规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合规成本,以公平竞争条款倒通企业创新,以生产性服务开放促进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以人员流动便利化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最终推动服务贸易规模扩张、结构向高附加值升级、产业协同发展及要素跨境流动效率全面优化。
1.规模与结构扩展
区域贸易协定通过负面清单机制、大幅提升透明度、降低市场准入门,带动服务贸易规模的增长。例如,《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通过负面清单对跨境服务与投资领域进行大规模开放,将释放高附加值专业服务领域的市场潜力,《印度-澳大利亚经济合作与贸易协定》,将进一步强化跨境服务的部门承诺,尤其是在自然人流动方面,预示着两国间服务贸易的显著增长。在数字贸易领域,随着跨境数据流动与无纸化通关等规则的推广,云服务、软件和数字内容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将成为跨境服务贸易的新增长点.推将动服务贸易结构的多元化和高端化。
2.竞争中性与创新
负面清单、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禁止要求当地存在等条款推动了竞争的中性化,促进了服务企业的效率提升与创新。随着跨境服务的市场门降低,企业能够更专注于通过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和数据能力提升来占领市场份额。在《美墨加协定》中,通过明确“禁止要求当地存在规则”及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显著降低了跨境服务的运营成本,在《中国一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中,对外资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一视同仁,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企业为了保持竞争力,不得不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服务模式,进而推动市场的快速升级与优化。
3.产业耦合与服务业集聚
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服务贸易新规则大大促进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在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运维、物流、供应链金融等领域。例如,《英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与《英国龆器一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针对专业服务的资质互认安排降低了这些环节的人才与合规摩擦,使得各类服务产业得以在区域内快速集聚,将提升区域服务产业的整体竞争力。而《中国一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通过扩大商业服务和保健服务领域的开放,也促进了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了行业间的协作和产业链条的优化。
4.要素跨境配置的效率提升
通过建立资质互认机制和临时入境便利化安排,区域贸易协定有效降低了跨境流动的摩擦成本,提升了高端人力资本的流动效率。例如,《美墨加协定》在专业服务的附件中列出了资质互认的具体要求,为各国监管机构和行业组织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框架,《印度-澳大利亚经济合作与贸易协定》则在自然人临时入境方面提供了明确的便利措施,有助于促进专业人才的跨境流动。通过简化签证申请、降低停留期限和雇佣限制,服务产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调动全球资源,提高跨境项目执行的效率。
服务贸易新规则面临的挑战
区域服务贸易新规则虽有效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但在全球规则体系重构与地缘政治格局变化的背景下,仍面临多重阻碍。不同区域协定规则标准差异催生全球规则碎片化,数字绿色等新兴领域规则滞后于产业实践,各国基于产业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国内监管措施,常与国际开放义务产生冲突,这些问题共同阻碍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
1.服务贸易规则是现差异化
不同区域贸易协定中服务贸易新规则存在差异性,可能导致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出现碎片化现象。企业在开展跨境服务贸易时,需要面对不同区域的不同规则,增加了合规成本和市场不确定性。例如,CPTPP在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制定了较高标准的规则,与其他区域贸易协定存在差异。区域贸易协定的兴起也带来显著的排他性和地缘政治化趋势。许多区域贸易协定在制定规则时,强调成员国之间的独特价值观和政治目标,这种排他性特征使全球贸易市场逐渐碎片化。区域贸易协定的阵营化趋势愈加明显,许多协定的成员以共同的地理、经济和政治利益为基础,形成相对封闭的贸易圈。不同区域之间的规则差异和排他性要求,使全球市场难以保持统一性和连贯性,从而削弱了VTO的非歧视原则。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的规则差异也加剧了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导致全球规则碎片化。
2.新兴服务领域规则存在滞后
随着跨境电商、云计算、在线教育等新兴服务贸易鹛崽模式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服务贸易规则难以适应这些新兴领域的需求。例如,全球范围内约42%的区域贸易协定包括数据本地化条款,这与全球倡导的数据自由流动的原则存在冲突,导致服务提供商在跨境数据传输时面临额外的法律和技术障碍。此外,在绿色服务领域,部分区域协定规定了较高的环保标准,如CPTPP中对环保要求的严格规定,对发展中经济体尤其是服务出口国来说,可能超出了其能力范围,造成不公平的市场准入障碍。新兴服务领域的快速发展与规则滞后的现象,限制了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未能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在经济增长中的推动作用。
3.国内监管措施与国际规则产生矛盾
许多国家出于保护本国服务产业、保障公共利益等目的,制定了国内监管措施,但这些措施有时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相冲突。例如,在服务提供者资格认定、服务质量标准等方面,国内的监管措施常常与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服务贸易规则发生摩擦。类似矛盾将加剧企业在跨境服务贸易中的合规压力和运营成本,同时也削弱了区域贸易协定在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的效果,妨碍了全球服务贸易体系的稳定与发展。
服务贸易规则未来趋势
为应对当前规则挑战、适配数字技术选代与全球可持续发展需求,区域服务贸易规则将向精细化、跨界化、包容化方向演进。规则制定将聚焦深度拓展与广度延伸、数字化与绿色化核心主题、发展中国家话语权提升等重要方向,在强化规则约束性的同时兼顾发展包容性,实现服务贸易开放、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平衡。
1.规则深度与广度持续拓展
未来,区域协定下的服务贸易规则将在深度与广度上持续拓展。在深度方面,负面清单将从“大类行业”向“细分领域”延伸。在广度方面,跨界融合领域如人工智能服务、量子通信、碳咨询等新兴议题将逐步纳入规则覆盖,同时,规则也将更加注重与可持续发展、社会包容等目标的结合。具体而言,规则将涵盖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普惠性要求,并推动服务贸易朝着效率与包容并重的方向发展。
2.数字化与绿色化成为核心主题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数字化与绿色化将成为未来服务贸易规则的核心主题。在数字化方面,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将更加精细化,数字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区块链应用等规则将逐步统一,从而降低数字服务的跨境交付壁垒。在绿色化方面,绿色服务标准的制定与绿色服务贸易促进机制将成为区域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全球服务贸易的绿色低碳转型,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
3.发展中国家话语权逐步提升
随着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它们在区域协定服务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也在逐步增加。发展中国家将通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如东盟、非盟等)增强集体谈判力量,推动规则向"包容性发展”倾斜。此外,发展中国家还将推动更多符合自身利益的条款,如数字技术转移义务与绿色服务能力建设基金,避免高标准规则成为贸易壁垒。
文/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高级经济师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赵国龙
来源/《服务外包》杂志2025年9月刊
本文系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课题成果
项目名称:服务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
项目编号:CATIS-PR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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